天津职业大学纪委办公室工作职责
纪委办公室是校纪委的常设办公部门,在校党委及纪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全校纪律检查、行政监察等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配合校党委、校纪委做好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规划,在校党委领导下,配合党的工作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在校纪委领导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确保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序进行。
2.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其他法规,维护党的纪律。检查学校所属党组织和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及遵守党章与党内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的情况,实施党章和党的有关规定范围内的监督。检查学校各级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决定、规章的情况。
3.开展学校党风廉政状况的调查研究,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建议,拟定相应的制度;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组织协调工作,督促、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措施的落实。
4.结合学校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对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增强全体党员的党性修养和拒腐防变能力。
5.维护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受理对学校所属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和党风方面问题的反映、检举和控告;受理学校所属党组织和党员对党纪处分存异的申诉,保护其按党章规定享有的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进行初核、立案和调查,根据有关规定给予或改变对其的处分。重大和复杂的案件,及时向校党委和市纪委驻市委教育工委纪委组报告。
7.参与学校对干部的考察、考核和评议工作,就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提出意见。
8.对基层党组织的纪律检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组织纪检干部学习有关的政策和业务性知识,提高专兼职纪检干部的素质。
9.做好本部门文件、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
10.做好本部门信息化建设工作。
12.完成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其他部门完成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