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委员工作职责PHOTO NEWS

天津职业大学校纪委委员工作职责

 

校纪委委员在校纪委领导下,直接参与校纪委权限范围内的各项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认真学习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有关文件和指示精神,坚决贯彻执行纪委会议的决议和决定。

二、密切联系群众,开展调查研究,收集、反馈学校干部、教师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评价和意见。深入了解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现状和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及时提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建议。结合实际工作,每年撰写1-2篇专题调研报告。

三、按时参加校纪委会议,参与校纪委各项工作计划、总结及相关事项的讨论和研究。

四、参加校纪委和上级纪委组织的各类专业知识培训,认真学习有关法规,结合自身岗位,发挥专业优势,参与监督、执纪、问责,提高学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水平。

五、监督检查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及主要负责人行使权力和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

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参与民主监督管理,保障党员和教职工的合法权利,经常听取群众意见,集思广益,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七、依法办事,主持公道,清正廉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参与校园廉洁文化宣传教育活动,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的不正之风。

八、认真做好校纪委布置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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